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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无锡市滨湖区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(普通类)

发布时间:2021-05-18 16:17   责任编辑:yishashi

报名开始:2021-05-25       报名截止:2021-05-28

  为进一步加强滨湖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,根据《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》(苏办发〔2020〕9号)文件精神,经市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,无锡市滨湖区卫生健康系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4名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  一、报名条件

  1.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;

  2.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;

  3.热爱应聘岗位工作,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;

  4.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;

  5.户籍不限;

  6.年龄:18周岁以上、35周岁以下(1985年4月1日至2003年3月31日期间出生);博士研究生或具备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;具备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;报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、乡镇卫生院岗位的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;

  7.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它条件(详见附件,附件中有其他条件的,以附件明确的条件为准);

  8.2021年毕业生,指2021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(学位)证书,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。其中,能够提供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》(原件)的普通高校毕业生,取得学历(学位)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1年12月31日;国(境)外同期毕业人员,取得学历(学位)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,但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。2019年和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,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,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,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(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)、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,以及国(境)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,可按“2021年毕业生”身份报考。

  9.下列人员不得报考:

  (1)现役军人、普通高校在读非2021年毕业生;

  (2)因犯罪受刑事处罚、劳动教养、少年管教,受到党纪、政纪处分(包含正在接受处分审查或涉嫌犯罪接受调查的),参加非法组织的人员;

  (3)无锡市(含江阴、宜兴)卫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;

  (4)近三年被滨湖区属公立医疗卫生单位录用但放弃录取资格者;

  (5)2021年8月31日前,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,或有规定(含协议明确)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(岗位)的人员,或国家和省另行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。

  二、有关说明

  1.工作年限计算:以与原单位签订的合同、社保缴费记录为依据按实计算,从2021年8月31日向前推算。

  2.学历问题:本公告所指学历为国民教育序列学历。

  3.获得国(境)外大学学历和学位的,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,并取得认证证明。

  三、报名办法

  (一)报名方式

  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,不接受现场报名。报名、照片上传、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,通过网络同步进行。

  1.报名、照片上传时间:

  2021年5月25日9:00—5月28日16:00

  2.报名网址:无锡人事考试专栏(http://hrss.wuxi.gov.cn/ztzl/wxrskszl/index.shtml)

  3.资格审查时间:

  2021年5月25日9:00—5月29日16:00

  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:

  2021年5月25日—5月30日的9:00—16:00

  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:

  2021年5月25日—5月31日的9:00—16:00

  4.缴费确认时间:2021年5月25日9:00—6月1日16:00

  5.考生可在报名24个小时后在同一网址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,通过初审即可进行缴费确认,完成缴费确认后的考生,方视为通过该岗位资格初审,未进行成功缴费的考生,视为报名未通过。缴费标准:每位考生缴纳报名考试费100元。

  (二)报名注意事项

  1.报考人员应按照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,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21年毕业生所填专业应与所在学校出具的《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》上专业名称一致,其余报考人员所填专业应与毕业证书上专业名称一致。网上报名时上传报考者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[正面二寸(34X45毫米)证件照,jpg格式,大小为20Kb以下]。审核人员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,凡弄虚作假者,一经查实,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。

  2.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,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(必须是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)。资格审查期间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,在规定时间内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。

  3.各岗位开考比例为1:3.如果出现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情况,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,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,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、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。报考被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重新登录补报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岗位,补报名的时间为:2021年6月7日9:00—16:00.招聘计划的调整情况将在滨湖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及时公布。

  (三)网上打印准考证

  考生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。

  考生准考证打印时间:另行公告。

  四、考试实施办法

  (一)笔试

  1.考生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,进行笔试。笔试时间:将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,提前7日在无锡市人事考试专栏(http://hrss.wuxi.gov.cn/ztzl/wxrskszl/index.shtml)另行公告,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。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,不再另行通知。

  2.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参加笔试,否则作自动放弃处理;证件不齐者,禁止参加笔试。按目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,考生须提前14天申领“苏康码”(报名成功后即可申领),考试当天“苏康码”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.3℃,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,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。

  3.考试内容以招聘岗位相关专业知识为主,不组织考前培训,不制订考试大纲,不指定专门用书。

  4.笔试满分100分,合格线为60分,未达合格线的考生直接淘汰。

  5.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,按岗位招聘人数1: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。在1:3范围内的应聘人员,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,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,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,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。

  (二)资格复审

  1.资格复审时间、地点将在滨湖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布。

  2.未在指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,视为资格复审未通过。

  3.资格复审需携带以下材料:

  (1)学历、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;

  (2)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;

  (3)2021年毕业生需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《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》原件和复印件;研究生考生提供的学历证书或者《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》不能明确专业方向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一致的,必须提供盖有学院公章的证明材料,证明材料应包含考生本人研究方向、发表论文等内容,考生研究方向应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一致;

  (4)要求有专业资格、执业资格的,需提供专业技术资格、执业资格证书、注册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;

  (5)报考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及年限的,须提供工作经历及年限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(聘用合同、在职证明、社保缴费记录等佐证材料);

  (6)其他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。

  (三)面试(含专业技能考核)

  1.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

  2.面试题目含公共题目和专业题目。公共题目主要考核语言表达、综合分析及组织协调等能力;专业题目着重考核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能力。

  3.面试满分为100分,合格线为60分,成绩当场公布,未达合格线的考生直接淘汰。

  (四)考生总成绩计算办法

  总成绩采用百分制,考生笔试成绩占40%、面试成绩占60%。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为先。

  五、体检及考察

  1.根据应聘人员考核成绩,按招聘岗位人数1︰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(总分相同以面试成绩高的为先),按照有关规定组织体检和考察。

  2.体检标准参照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在指定医院进行,费用由考生自理。体检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体检前,在职人员必须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。

  3.考察重点了解应聘人员政治思想表现、遵纪守法、道德品质、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。

  4.在办理正式录用手续前,因体检、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的,可按本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(成绩不合格的不得递补),并及时公示。录用手续办理后,不再递补。

  六、公示及录用

  1.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无锡市滨湖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。公示结果不影响录取的,由用人单位按规定为其办理录用手续。

  2.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期限内签订聘用合同,办理进编手续,逾期未办理者取消聘用资格。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,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。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在规定日期签订聘用合同或未与原单位解除劳动(聘用)关系的,取消聘用资格。已公示拟录用或录用后放弃的(含超过规定期限未报到而视同放弃的),将被记为一般失信行为,记录期限为三年。

  3.聘用人员应实行试用期,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,试用期满考核合格,予以定职定级。考核不合格者,取消聘用资格,终止聘用关系。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,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,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。被聘用人员三年(两个考试周期)内未取得执业资格或相应技术职称的,由聘用单位解除或终止聘用合同。

  七、诚信管理

  按照《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管理试行办法》规定,考生在报名、资格审查、考试、体检、考察、录用过程中的非诚实守信行为,将被记入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失信行为数据库,并提供给公共信用信息机构;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环节,考生个人信用情况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参考依据。

  八、招聘考务信息发布

  招聘岗位、招考条件等信息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:

  无锡市滨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授权发布的其他网站(仅发布招聘公告)http://www.wxbh.gov.cn/rbj/index.shtml

  无锡市滨湖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(发布招聘公告和考务信息):http://www.wxbh.gov.cn/bhws/index.shtml

  九、纪律与监督

  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,杜绝不正之风,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:

  无锡市滨湖区纪委监委:12388

  无锡市滨湖区卫生健康委员会:0510-81178788

  十、其他

  本公告由无锡市滨湖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。

  政策咨询电话:0510-81178789

 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:0510—8282331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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